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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个人能补领结婚证吗
释义
    可以。一个人是可以去补办结婚证的,但是必须要有男女双方的书面申请,以及双方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和自己户口本上的夫妻信息。
    一、离婚时需不需要带结婚证
    离婚需要带结婚证。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选择诉讼的方式进行离婚,结婚证是离婚程序中必不可少的一项证件,如果结婚证丢失可以到相关部门进行补办,或者是到民政局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协议离婚程序如下: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二、没有结婚证如何给孩子上户口
    没有结婚证给孩子上户口可以随母报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报户口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身份证的信息要和户口本上的信息一致;
    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结婚证。如果夫妻双方的户口不在一起,双方可以自行选择让孩子跟着父亲的户口还是母亲户口,落在哪方户口就要去哪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上户手续;
    3、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4、《新生儿入户通知单》,需要家长带着事先准备好出生医学证明,到所在的居委会开具;
    5、盖有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准予入户章的生育服务证。
    三、离婚和结婚在一个地方吗
    离婚和结婚不一定是在一个地方。因为办理离婚可以不在原结婚登记地办理,但是必须要在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离婚时只要是协商好了,可以将离婚协议书交给婚姻登记机关、然后经过冷静期后双方再次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申请办理结婚证流程一般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步骤:
    1、申请。男女双方须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及户口证明至双方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申请。具体证明材料如下:
    (1)男女双方有效的身份证明;
    (2)男女双方的户口簿原件或者是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3)婚姻状况相关证明;
    (4)再婚人员提供特殊证明,如法院判决的离婚证书;
    (5)婚前体检根据当地不同规定来做。
    2、审查。婚姻登记部门负责人员对男女双方的结婚申请资料进行审查;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人员经审核以后,如果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才准予登记签发给结婚证。如不符合登记要求则应当出份书面说明并且给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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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0:4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