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申请被拒绝后是否还能申请误工补助?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如果工伤申请被拒绝,劳动者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但这并不影响劳动者申请误工补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患职业病半个月后复原后,视为工作能力未恢复,在计算工伤期间可以享受误工补助。因此,即使工伤申请被拒绝,如果劳动者符合误工补助的申请条件,仍可以申请误工补助。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补助、工伤医疗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死亡补助和误工补助等。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患职业病,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办理工伤保险待遇,并及时支付医疗费,确需停工治疗的,应当支付误工补助。 3.《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患职业病,停工治疗期间,视为在工作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误工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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