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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回避谁决定
释义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中书记员的回避应由法院院长决定。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有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有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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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2/3 4: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