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上海集体户口迁移需要的手续: 1、到管单位集体户的人事科要一份加盖单位章的户主页复印件; 2、带上上面借到的资料和的身份证到派出所的户证室办理; 3、审核通过之后就可以领取材料并向迁入地申请; 4、迁入地审核通过之后就成功迁移了。 上海集体户迁到房子名下的办理手续如下: 1、由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或县级以上,含公安机关受理; 2、县级以上,含公安机关负责审批、受理、审批机关由市级公安机关确定; 3、属同一市区或县级市、县范围内迁移,且不发生户口性质变化的,由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 综上所述,上海集体户口迁移需要的手续有到管单位集体户的人事科要一份加盖单位章的户主页复印件;迁入地审核通过之后就成功迁移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