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进外交部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报考人员应具备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报考条件,详见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此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政治可靠。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二)外语水平较好。报考地区业务司职位的,应能用外语独立开展工作。报考行政司、财务司职位的,应能熟练使用英语处理对外行政事务。具体要求见录用计划表。 (三)身心条件良好。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承受能力;对国内外环境变换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四)服从组织安排。对赴驻外使领馆常驻工作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被录用后能服从组织安排随时驻外工作。 国家公务员考试外交部招考专业要求以语言学为主,包括英语、日语、法语、德语等语种,还有些职位要求新闻、会计、经济或外交工作相关文科等专业。这些专业都还比较热门,自然有不少考生符合报考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一百零一条 机关聘任公务员可以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也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 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进行。 第一百零二条 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聘任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聘任合同的签订、变更或者解除,应当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第一百零三条 聘任合同应当具备合同期限,职位及其职责要求,工资、福利、保险待遇,违约责任等条款。 聘任合同期限为一年至五年。聘任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至十二个月。 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