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欠条只有证人能起诉吗 只要有办法证实借贷事实的存在就可以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对此类情况作出统一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法》 第119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的立案审查仅仅是形式审查,实质审查要在开庭审理时作出。只要起诉满足以上条件,债权人就可以起诉。 证人证言属于证据的一种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的种类包括: 1、当事人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证人证言本身就是一种证据,只有欠条,属于书证。两种不同的证据,对于案件事实的效果也会不一样,但是并不影响当事人行使起诉的权利。原告、被告双方虽没有书面欠条,但如果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的证言足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及借款数额,原告、被告双方的借贷关系也能成立。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司法实践中,如果有证人可以作证而且属实的,一样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 在本网上有许多专业的律师,没有欠条而需要起诉对方可以直接询问他们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