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法律的规定下我们享有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又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根据人身权产生和存在的依据不同,可以将人身权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类。其中人格权包括: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贞操权等;身份权包括:亲权、亲属权、配偶权、荣誉权等。 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是可以以金钱计算价值的,一般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需以财产方式予以救济。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以物质财富为对象,直接与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民事权利,如所有权、继承权等。简称产权。 财产权具有以下特点: 1、财产权体现一定的经济价值,通常是可以用金钱来计算的; 2、财产权可与权利人相分离,权利人可以自由处分,如转让、抛弃等; 3、财产权可以继承,在权利人死后,其财产由其继承人取得; 4、对于侵犯财产权的行为,其制裁方式通常为经济制裁。 法律依据: 《宪法》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人身自由权。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宗教信仰自由。 5、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 6、社会经济权利。 7、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 8、妇女、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