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莞公积金购买自住房提取办理材料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已办理房产证的:《房地产权证》原件等、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等、执行裁定书或判决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等材料;购买一手商品房,未办理房产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本市购房的提供《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原件,外市购房的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等、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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