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施工组织设计由谁编制由谁审批? 1、编制人: 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可根据需要分阶段编制和审批。 2、审核人: 项目部上一级管理机构的技术负责人,一般是企业总工程师,或者是企业派出机构的技术负责人。 3、审批人: 施工组织总设计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重点、难点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二、当发生以下情况的时候,施工组织设计则需要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修改补充完成后重新审批才能实施。具体如下: (1)工程设计由重大修改的情况; (2)主要施工方法有重大调整的情况; (3)主要施工资源配备有重大调整的情况; (4)施工环境有重大改变的情况; (5)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修订和废止的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