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残疾分类有几类 |
释义 | 残疾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一级最严重,十级最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人。 1.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他疗法不能恢复视功能者,以致不能进行一舶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成共他活动。 2.听力残疾:是指出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听力丧失,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经治疗1年以上不愈者)。听力残疾包括听力完全丧失及有残留听力促辨音不清,不能进行听说交往。 3.言语残疾: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经治疗1年以上者),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文往活动。言语残次包括:言语能力完全丧失及言语能力部分丧失,不能进行正常言语交流两类。 4.智力残疾:指人的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出适应性障碍。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的智力发育低下;智力发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智力损害或老年期的智力衰退导致的痴呆。 5.肢体残疾:是指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 6.精神残疾:是指精神疾病患者患病(病情)持续1年以上末痊愈,同时导致其对家庭、社会应尽职能出现一定程度的障碍。 残疾分类标准是什么?1、一级伤残: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意识消失。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社会交往完全丧失。2、二级伤残: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不能工作。社会交往极度困难。3、三级伤残: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明显职业受限。社会交往困难。4、四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职业种类受限。社会交往严重受限。5、五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需要明显减轻工作。社会交往贫乏。6、六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各种活动降低。不能胜任原工作。社会交往狭窄。7、七级伤残: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社会交往降低。8、八级伤残: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9、九级伤残: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10、十级伤残: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我国残疾种类分为七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及多重残疾。每一个类型划分的标准都会不一样。各类残疾按残疾程度分为四级,残疾一级、残疾二级、残疾三级和残疾四级。残疾一级为极重度,残疾二级为重度,残疾三级为中度,残疾四级为轻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九条 残疾人的扶养人必须对残疾人履行扶养义务。残疾人的监护人必须履行监护职责,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残疾人的亲属、监护人应当鼓励和帮助残疾人增强自立能力。禁止对残疾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残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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