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说弄死对方犯法吗 |
释义 | 口头说弄死对方犯法。 威胁他人生命安全是犯罪行为。如果某人口头说弄死对方那么这种行为可能构成威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威胁罪是指以口头、书面、电信等方式威胁他人身体安全、财产安全或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因此,如果某人口头说弄死对方,便涉嫌构成威胁罪。如果该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受到实际威胁或者伤害,那么该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等。如果您或者其他人遭受了类似的威胁,建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留相关证据。 威胁罪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所侵害的法益是个人日常生活的安宁以及生活安全不受他人恐吓的自由。 2、本罪的行为客体是单个的自然人。 3、本罪的行为是恐吓,即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等事通知他人,使其产生畏惧。加害内容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等事项为限。行为人只要客观上将加害内容通知他人即为已足,不论行为人主观上是否真有实现加害的意图。行为人所通知的恶害必须为行为人所能左右控制,而且在客观上,一般人均认为足以造成危害。恐吓行为必须以直接或确定的间接方式,不包括不确定的间接方式。所谓确定的间接,是指行为人虽不直接恐吓被害人,但将恐吓事实告知特定人,并明示其通知被害人。所谓不确定的间接则指行为人只对不特定的人扬言恐吓事实,并未明示任何人将恐吓事实转告被害人。 4、行为人的恐吓行为,一旦完成,能使被害人心生畏惧,即可构成本罪,而无需行为人所恐吓的事项成为事实。 威胁罪的判刑如下: 1、行为人恐吓他人且情节恶劣,破坏了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如果纠集他人多次威胁恐吓他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则应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综上所述,口头说杀人是犯法的,口头说杀人属于恐吓,经由被恐吓人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对他人安全确实产生威胁的,公安机关就可以对其进行立案侦查,然后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就会以恐吓罪或者是寻衅滋事罪罪论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拍、偷窥、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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