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沙大学生住房津贴政策概述 |
释义 | 长沙市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允许35周岁以下的本科、硕士和博士毕业生以及新引进的博士在长沙工作并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本科每年6000元,发放期限为2年。申请人需要满足落户长沙、在长沙工作和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三个条件。申请流程包括申报材料的提交和初审。 法律分析 根据《长沙市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试行)》,对35周岁(含)以下毕业两年内,落户并在长工作的博士、硕士、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以及市属高校及市、区县(市)属公立医院、中小学校编制内新引进的博士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 落户长沙并在长沙工作的本科毕业生是可以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具体如下: 申请条件: 落户长沙并在长工作,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 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35周岁(含)以下、毕业两年内的国内普通高校博士、硕士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 境外高校毕业生。境外高校博士以及35周岁(含)以下、毕业两年内的境外高校硕士和本科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 补贴标准: 本科:6000元/人/年; ps:发放期限为2年。 租房和生活补贴从2017年6月(含)后开始计发。以申请人同时达到落户长沙、在长沙工作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个条件的当月为起始期,往后根据实际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月份按月据实发放。 申请资料: 1.劳动合同原件;自主创业者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依法登记文件)原件;编制内新引进博士提供公开招聘人员名册或事业单位人员调动通知单原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身份证、户口页原件。 申请流程: 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常年受理申报,每月集中发放。申报对象可登陆长沙市一体化人才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或下载“长沙人才”APP进行自主申报,也可就近到长沙市各级人才服务窗口申报。各级人才服务窗口对申报对象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结语 根据《长沙市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试行)》,长沙市对35周岁以下的毕业两年内落户并在长沙工作的博士、硕士、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以及市属高校及市、区县(市)属公立医院、中小学校编制内新引进的博士提供租房和生活补贴。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年6000元。申请流程可通过长沙市一体化人才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长沙人才APP或各级人才服务窗口进行申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022修正):第四章 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 第三十七条 国家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考试招生制度。 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有关专业实行与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的贯通招生和培养。 高等职业学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招收学生;对有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经考核合格,可以破格录取。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建立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汇总发布实施职业教育的学校及其专业设置、招生情况等信息,提供查询、报考等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三章 学 校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二章 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 第十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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