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专用,有编有合同,人社局才会给调资,办理编制卡,财政局才会给你发工资,聘用合同的解除并不代表人事关系的解除(即还不能离开单位),双方纠纷属人事争议适用人事相关法律。 2、劳动合同是一般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工资、社保等由双方自行约定,双方纠纷属劳动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劳动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 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