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户口在男方家可以自立门户吗 |
释义 | 离婚后户口可以单独立户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等事由引起户籍变更的,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且申报单身居住的人员,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办理户口分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书面报告; 2、原《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 独立户口需要的条件: 1、申请人必须私有房屋; 2、申请人需按照规定程序当地政务中心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办理分立户手续,且需要提交私有房屋所有权证、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 3、独立户口需要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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