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被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享有在15日内提出答辩的权利,人民法院不得因适用简易程序而不遵守该条的规定。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