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假的,行文漏洞百出。不过对方有权起诉倒是真的。 第一,开庭不是由对方通知你,对方律师通知也无效。以法院传票为准。 第二,第二段所描述的法律后果,完全是虚言恫吓。无论是从法律上,还是程序上,都是错漏百出。聊举几个例子: 1、法院怎么判,轮不到对方律师做主; 2、判决之后才有执行,到期才能申请强制执行, 3、强制执行不由公安局执行,常识; 4、什么网上追逃、公布家属信息、窝藏包庇都是假的,于法无据,纯属胡扯。 第三,欠债对方有权起诉,但是这种平台,大多数批量起诉,猴年马月的不一定;你这区区一万多元钱的标的,单独起诉的话,成本相对过高,有点不值当。 第四,起诉了也没什么,法院只会叛你还钱,而且是合法的部分。高于银行四倍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第五,你应该尽快解决。这种平台,你应该担心的不是法律途径,而是各种非法的催收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