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裁定驳回上诉后法院可能会维持原判,也可能会改判,或者就是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在刑事诉讼中,驳回上诉一律用裁定的方式;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如果是因对法院的裁定不服而上诉的,驳回上诉使用裁定方式;如果是对判决不服上诉的,则使用判决方式驳回上诉。 刑事案件上诉会改判吗 刑事案件上诉原判决认定事实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会改判,其余情况人民法院一般不会进行改判。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还开庭吗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不用开庭。一般有个立案审查阶段,裁定驳回起诉在这一阶段就完成了,不需要到开庭。驳回诉讼请求是人民法院对审理的案件依照实体法的规定,认为当事人的实体请求无正当理由或而以判决形式予以拒绝的司法行为,是对当事人实体请求权的一种否定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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