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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宅基地查询系统
释义
    宅基地确权和纠纷处理办法。宅基地确权查询系统规定了对于因建设道路被用作取土用土而无法复垦的承包地的确权登记规则,并提醒承包户要确认多出的承包地以防止纠纷。对于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应尊重历史,协商解决问题并签订协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申请处理,如不受理可向县政府或国土局申请。处理决定不服可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
    一.宅基地确权查询系统是怎么规定的
    1.对因国家、省、市、区建设道路被用作取土用土,且无法复垦的承包地,仍按原农村二轮承包面积确权登记,在备注栏内注明取土面积及用途,但对征用后的承包地多出的应当确认有承包户以防止发生新的纠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二、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
    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
    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
    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
    申请处理时,应以书面形式写明:申请人、对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申请处理的事项、具体要求和理由,并附争议地块示意图;有关证据及其来源,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地址。受理机关接到处理申请后,应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应当在10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辩文书和有关证据;逾期不提交答辩文书的,不影响作出处理决定。受理机关决定不受理的,应当在决定后1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如果乡镇不受理,当事人双方可直接向县政府或国土局申请,若符合受理条件,可指定受理或直接受理。受理机关对受理的宅基地权属争议,可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4、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结语
    宅基地确权查询系统的规定明确了对于因建设道路被用作取土用土且无法复垦的承包地的处理方式,同时强调了对征用后多出的承包地的确认,以防止发生新的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的规定,宅基地纠纷应适用相关法律。在处理宅基地权属争议时,当事人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并签订符合法律法规的协议。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机关提出处理申请。若不受理,可向县政府或国土局申请,并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当事人可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三章 土地沙化的预防 第十九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在编制流域和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供水计划时,必须考虑整个流域和区域植被保护的用水需求,防止因地下水和上游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导致植被破坏和土地沙化。该规划和计划经批准后,必须严格实施。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节约用水,发展节水型农牧业和其他产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三十条 已经沙化的土地范围内的铁路、公路、河流和水渠两侧,城镇、村庄、厂矿和水库周围,实行单位治理责任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下达治理责任书,由责任单位负责组织造林种草或者采取其他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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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0: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