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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何界定?
释义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涉嫌造成国家经济损失超过30万元、单位破产停业6个月以上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况,应立案追诉。
    法律分析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拓展延伸
    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及界定标准解析
    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分类及界定标准是一个涉及法律和行政管理的重要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要分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管理人员主要负责组织、决策和监督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专业技能,为单位提供专业服务;普通工人从事基层工作。界定标准主要包括学历、职称、工作经验等要素。例如,管理人员一般要求具备较高的学历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和相关工作经验。界定标准的明确有助于保障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权益,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结语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涉嫌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以及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应予立案追诉。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分类及界定标准是一个重要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他们主要分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界定标准包括学历、职称、工作经验等要素,明确界定标准有助于保障他们的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六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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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5 22: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