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进行户口迁移个人档案的操作? |
释义 | 个人档案办理和户口转移需要准备一系列文件和材料,包括各种审批表、考核登记表、委托书等。对于档案管理费长期未缴纳的情况,需要在迁出时一并付清。户口转移需要办理户籍证明和户口准迁证,部分地区还需要进行计生调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和身份照复印件。 法律分析 个人档案的办理 1、接收地人才机构出具《商调函》; 2、筹备如下资料: (1)原单位盖章的《转正定级工资审批表》,(针对初次从事工作的大学生) (2)原单位盖章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针对初次从事工作的大学生,确定“干部”身份) (3)离职当年至迁出前一年,每年的《人事委托代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需当年底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工龄用) (4)《商调干部审查表》两份(填好后,交迁出单位盖章) (5)到迁出地档案管理机构办理转移 若长期未缴档案管理费,需在办理迁出时,一并付清档案费。(一般标准:¥360元/年) 注:委托他人办理,需《委托书》(注明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名称等),及委托双方身份照复印件。 户口转移 1、持户口单页原件和复印件,到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实际就是派出所在确认复印件与原件无误后,在复印件上加盖“户籍证明”字样及派出所印章) 2、持户口单页原件和《户籍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准迁证》。 注:部分迁入地派出所需《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调查表》,其办理流程: (1)若为未婚未育,现在单位出具《未婚未育未抱养证明》。(说明目前的未婚未育未抱养小孩) (2)到现人才市场办理《未婚未育未抱养证明》(收费:10元/件)。 (3)凭该证明,持上述调查表,到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以及街道计生办盖章确认“未婚未育”。 3、持准迁证和户口单页到现户口所在地(迁出方)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注:委托他人办理,需《委托书》(注明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名称等),及委托双方身份照复印件。 结语 办理个人档案和户口迁移需要准备齐全相关资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办理。若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及相关身份证明。办理过程中如遇到长期未缴档案管理费,需一并付清费用。户口迁移还需办理户籍证明和准迁证等手续。请注意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确保办理顺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刷。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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