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精生子有继承权吗 |
释义 | 一对大学恋人结婚后发现丈夫不育,决定通过试管婴儿接受“借精”。然而,在怀孕近5个月时,丈夫突然去世,并留下遗嘱将财产全数留给父母,不让妻子和胎儿继承。妻子求助律师,律师表示遗嘱无效,因为在婚姻期间进行人工授精并签署协议,被视为婚生子女。此外,房产和存款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丈夫无权擅自将全部财产给予父母。丈夫也有义务抚养未成年子女,因此不能剥夺子女的继承权。 法律分析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一对夫妻大学恋爱四年,毕业后即结婚,但婚后才知丈夫不育。两人商议通过“借精”接受试管婴儿。孩子怀上近5个月,丈夫却意外身亡,临终前却留下遗嘱将财产全都留给父母,不让妻子和腹中胎儿继承。近日,妻子李女士向记者求助,咨询丈夫的遗嘱是否有效。采访中,李娟(化名)自述,2006年,她和范文(化名)成为大学同窗,毕业后,外地来武汉求学的李娟与本地小伙范文结婚。婚后,两人生活甜蜜,唯一的苦恼就是结婚3年,却一直没有孩子。去年年初,在公婆的催促下,夫妻俩去医院做检查,结果显示,范文没有生育能力。因太渴望有个孩子,夫妻俩到处打听有无抱养可能,但都没能如愿。去年4月,李娟悄悄跑到武汉市某医院打听“借精”做试管婴儿的事情,回家后跟丈夫商量。范文本来就觉得对妻子有亏欠,加上这样孩子虽然不是自己的,但起码跟妻子有血缘关系。夫妻俩达成一致,与公婆商量,结果公婆埋怨儿媳“出鬼主意”。然而范文不顾家人反对,与妻子一起“借精”做起了试管婴儿。怀孕后,非议之声也随之传来,这让范文开始后悔。范文劝李娟将孩子打掉,但遭到了李娟的坚决反对。今年4月,李娟怀孕近5个月时,范文出了车祸,经抢救无效身亡,在临终前他再次和妻子商量打掉孩子,但未得到李娟同意。因不想将财产留给一个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范文定下遗嘱,将自己名下的房产和10多万元存款都留给自己父母。李娟说,房产虽然挂在丈夫名下,但这是婚后夫妻共同购买的。律师说法“遗嘱无效”多位律师解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在医院有人工授精申请书和协议书,经夫妇两人签字同意的,视同婚生子女。“这份遗嘱继承部分内容应该无效。”而且房子是夫妻俩婚后购买,因此房子和存款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两人平均分割后,范文才能将属于自己的一半财产立遗嘱处理,但由于孩子未成年,范文有将其抚养到18岁的义务,因此,不得剥夺孩子的继承权。而擅自将财产全部给父母也是不合法的。 结语 根据律师的解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在医院有人工授精申请书和协议书,经夫妇两人签字同意的,视同婚生子女。因此,丈夫的遗嘱中关于财产继承的部分应该被认为是无效的。此外,房产和存款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该进行平均分割,然后丈夫才能将属于自己的一半财产进行遗嘱处理。但由于孩子未成年,丈夫有抚养孩子到18岁的义务,因此不能剥夺孩子的继承权。将财产全部给父母也是不合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六章 财产权益 第五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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