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社保欠费需要去社保局和银行将欠缴的费用补齐,否则滞纳金会一直累计。 单位社保欠费补缴注意事项: 1、网上申报只可办理缴费途径为“银行缴费”且已开通网上申报功能的单位,于7月之后发生欠费的月报补缴业务; 2、办理时间:全月办理(节假日除外);网上申报办理时间每月5日至25日,每日6:00-17: 00,遇节假日提前; 3、6月前(含)四险还欠业务单位到五险补缴业务窗口办理,打印或填写社会保险费欠缴单位还款表,加盖单位公章,不加收滞纳金; 4、6月前(含)医疗还欠业务单位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直接到五险财务收款窗口还款即可; 5、7月后(含)单位还欠业务单位到五险补缴业务窗口办理,无需填写表格,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6、还欠业务当天办理必须当天缴费,对于当天未缴费成功的补缴明细及汇总,系统自动在晚24:00时予以删除,再次办理,滞纳金重新计算; 7、每月1-15日可使用支票方式缴费(需携带两张转账支票),全月可刷银联卡缴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