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虚开发票罪怎么认定: 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发票; 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发票; 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发票。 虚开发票罪是指为了牟取非法经济利益,违反国家发票管理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以外的发票的行为。 行为人以偷逃税款为目的,使用虚开的发票虚列成本,以此降低公司、企业的账面利润,偷逃企业所得税的行为,触犯了虚开发票罪和逃税罪两个罪名。在这种情况下,存在着如何对行为人定罪处罚的问题。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