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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宜春市演出经纪机构延续条件是什么
释义
    一、宜春市演出经纪机构延续条件是什么
    演出经纪机构许可证件到期但继续从事这个业务的公司。
    二、宜春市演出经纪机构延续的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三、宜春市演出经纪机构延续的收费标准
    1.申请。申请人向文化管理局提交申请材料,1工作日。
    2.受理。窗口的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过程在3工作日之内办结。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时限在20工作日之内办结。
    4.办结。如领取许可证件的,可以在窗口申请后选择邮寄。1工作日办结。
    四、宜春市演出经纪机构延续的设定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第六条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并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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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3:5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