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质疑回复不满意如何投诉 |
释义 | 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题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一、邀请招标跟竞争性谈判区别 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的区别有:概念不同、适用范围不同、适用法律政策不同、程序不同、谈判对象数量不同。邀请招标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3家),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3家)进行谈判,最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二、竞争性谈判属于招标方式吗 竞争性谈判不属于招标方式。而是政府采购的一种实施方式,需要明确的是,政府采购和招标是有区别的,关键的区别点在于采购主体以及采购资金来源。竞争性谈判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于3家)进行谈判,最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需要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三、劳动监察投诉流程是什么 向劳动监察部门提起投诉并不复杂。投诉人先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投诉文书。接到投诉的五个工作日内,该部门会进行处理和立案调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会书面通知投诉人。缺少材料的,会通知投诉人补正材料。调查完成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相关处罚。接待人员会及时回复当事人,跟踪处理分流案件。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当事人。最后整理归档办结案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五十二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第五十三条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第五十五条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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