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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外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会受到的限制有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
    外国投资者受让的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必须在全部价款付清1年后才能依法转让,并且外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时,外国投资者受让的国有股和法人股仍然属于非流通股,并不能在交易所挂牌转让。
    法律依据:
    《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的通知规定》
    五、转让当事人应当凭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的转让核准文件、外商付款凭证等,依法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转让价款支付完毕之前,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办理过户和变更登记手续。
    六、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转让当事人应当在股权过户前到外汇管理部门进行外资外汇登记;涉及外商股权再转让的,应当在股权过户前到外汇管理部门变更外资外汇登记。
    七、外商应当以自由兑换货币支付转让价款。已在中国境内投资的外商,经外汇管理部门审核后,也可用投资所得人民币利润支付。外商在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十二个月后,可再转让其所购股份。
    八、转让国有股和法人股的外汇收入,转让方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凭转让核准文件报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后结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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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9: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