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双方合办不超过25桌(每桌限10人,以下同);无论双方合办还是单方办理,领导干部单方不超过15桌。除婚礼、丧葬事宜外,禁止党员、干部操办和参与其他喜庆事宜的宴请(亲属间小规模聚餐除外)。 法律依据:《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 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 第四条 严格控制操办规模。婚礼宴请,双方合办不超过25桌(每桌限10人,以下同);无论双方合办还是单方办理,领导干部单方不超过15桌。丧葬待客要严控规模。车队用车不超过10辆。在农村操办的,也要注意控制规模。除婚礼、丧葬事宜外,禁止党员、干部操办和参与其他喜庆事宜的宴请(亲属间小规模聚餐除外)。 第五条 严格控制参加人员。婚礼、丧葬事宜,不得邀请或变相邀请亲属以外领导干部、同事及下属单位和人员(含原单位 )、管理和服务对象、外商和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参加,也不得参加上述人员操办的宴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