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高空证需要什么 |
释义 | 高空证的办理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高空作业人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和一寸照片一张; 2、工作单位出具的高空作业人员报批表; 3、法定健康检查合格证明; 4、由单位提供的聘用函或就业许可函,完成入职和就业手续; 5、办理护照和旅行证件。 办理高空作业证的步骤如下: 1、申请人参加高空作业培训课程,要求高空作业人员应具备符合同期要求的培训资格; 2、报名参加考试,考核者应根据申请人的培训情况,给予公平的考试,进行人员筛选; 3、参加考试后,考试结束后,持有合格证书者,可以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办理高空作业证; 4、办理高空作业证,需要提交以上资料,由相关安全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发放; 5、办理的高空作业证有效期为五年,到期前可以提前一年进行更新。 综上所述,根据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在参加培训前必须到当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高空作业操作证是在安全生产监督局考试办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制作,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特种作业操作证在全国通用。 【法律依据】: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七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煤矿安监局)指导、监督全国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以下统称考核发证机关)可以委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实施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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