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扰民是晚上二十二点到早上六点之间。一类生活区域夜测五十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六十五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九点或者十点钟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如果所处的地方出现了在这些范畴之内的行为就是扰民。晚上十一点到次日早七点,分贝高于八十分贝,即为扰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