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单位或个人携带资料到地税办税服务大厅办理退费: 2、地税办税服务厅柜台初审,打印《 社会保险费 退费申请审批表》、《社会保险费退费明细表》退参保单位或个人作受理凭证; 3、地税部门进行退费查实,并由劳动部门审核待遇发放情况; 4、办理退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