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妻子离家出走能告遗弃孩子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妻子离家出走一般无法起诉控告遗弃孩子的,因为其妻子一方是对孩子具有抚养义务,但是其离家出走并不就属于拒绝抚养的情形,其可能在其离家出走期间给付了抚养费的,因此也不属于情节恶劣,因此不属于遗弃。 一、离婚时双方都不想要孩子怎么办 离婚时双方都不想要孩子的,法院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法律上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一般情况下,如果被指定的一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法院可以采取制裁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强制性的,否则可能构成遗弃,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条规定,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二、遗弃小孩警察管吗? 遗弃小孩警察管。遗弃小孩是否构成遗弃罪,要看情节。如果拒绝抚养将小孩遗弃在郊外街道无人看管,可以认定为遗弃罪。遗弃罪触犯我国刑法,通常被判处5年以下尤其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父母对孩子有抚养权,孩子一旦出生就有生存的权利,这是法律规定。如果对年幼的或者患病的孩童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则具有扶养义务的人就构成遗弃罪。但如果是仅仅对这些婴儿出于教育的目的进行恐吓,采用饿肚子的方式,则不能认为是拒绝扶养,也不算情节恶劣,一般不应认定为犯罪。 三、未满周岁怎样确定孩子是否遗弃 在我国遗弃的标准是: 1、遗弃人对被遗弃未成年人具有法定抚养义务; 2、遗弃人主观上具有逃避抚养义务的故意; 3、遗弃人客观上积极实施了拒绝扶养、抛弃等行为,或拒不支付抚养费等消极履行抚养义务的行为; 4、情节恶劣。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