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菜市场失火造成的损失,应该由责任方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来说,如果菜市场存在责任追究对象,比如说由于管理人员或消防部门的疏忽或违规行为导致失火,那么责任方应该为企业或管理人员,消防部门等机构和人员之间可能存在承担责任的争议,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进行认定。 如果责任方无法确定,比如说菜市场失火原因不明或是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那么根据我国的规定,受害人可以向国家提出申请。国家补偿条例规定,国家保障法律规定的人民群众的合法财产权益不受侵犯、依法得到保护的等基本权利,如果是国家机关等公职人员或是公用事务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违反规定给公民造成损害,那么受害人可以向国家提出申请,由国家进行赔偿。 总的来说,菜市场失火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应该由相关的责任方来承担,如果责任方不能确定,受害人有权向国家提出申请,由国家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