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人和女人打架,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拘留男人,不拘留女人 |
释义 |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打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遇到双方因为争执或者其他原因进行打架斗殴的情况时,究竟会不会拘留打架斗殴的打人者,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而下定论,也是根据是否造成人员的人身损害来进行判断。打人一方未对受害人造成人身损害,一般是不会拘留拘留打人者;如果对受害人造成人身损害了,就会拘留,拘留时长视情节严重程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孩子的户口跟着女人的户口,跟着男人的姓,没有领结婚证,男人被抓了,分手了,怎么帮孩子改姓呢? 孩子改姓的,户主或者本人可以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经核实后,应当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向申请人索取变更或者更正证明。 因此,如果需要按照规定申请更名,可以携带户口簿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当地户籍部门申请。未满18周岁的申请需由监护人陪同。但是,由于户籍名称的变更影响公民户籍、学籍等资料,一般很难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打架斗殴,被立案逮捕和拘留 打架斗殴的拘留,既可以是刑事拘留,也可以是治安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就是刑事拘留。打架斗殴被行政拘留,属于行政违法行为,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打架斗殴,如果受害人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其行为就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规定,是行政违法。如果在殴打他人的同时,也给对方造成伤害,又涉及到民事赔偿,又是民事违法。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我想咨询男人喝了酒打村里女人会怎样判刑 酒后打人处罚标准;1、酒后打人致人轻微伤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3、致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3、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双方打架,我轻伤二级,对方赔钱,现在大家都要被拘留,我刚做手术,可以不拘留吗? 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到底啦~如果经鉴定受害人的伤情达到轻伤二级,行为人就触犯了《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要追究刑事和民事赔偿的责任。如果当事人是受害人,且案件现在正在调解中,公安机关目前是不会对行为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只有调解不成,或者一方拒绝调解的,公安机关才会对行为人采取强制措施。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受到暴力伤害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工伤。 打架刑事拘留,现在拘留二十几天了,什么时候才判刑? 打架刑事拘留一般是14天。对于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则构成刑事案件,法律规定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下,拘役或者是管制,受害者家不同意调解,就会被判刑。刑事拘留羁押在看守所最多不得超过37天,一般30天之前公安局会把案件移交检察院。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后,择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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