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被胁迫结婚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