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押过户政策最新 |
释义 | 服刑人员如何办理房产过户具体体现为: 服刑人员不能亲自办理房屋过户的,服刑人员想过户房屋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房屋转让过户手续具体有: 1、签订合同 房地产买卖、交换或抵债的,转让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 2、过户申请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在签订转让合同等法律文件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3、价格申报 双方在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如实申报转让房产的成交价格; 4、过户申核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转让当事人过户申请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手续的,作出不予过户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转让当事人; 5、缴纳税费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变更登记 凡符合转让条件的,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将申请过户的文件移交房地产管理机构,由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7、领取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双方当事人凭过户单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房地产登记机构在15日完成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制作房地产权证; 综上所述,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由于服刑人员不能亲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所以服刑人员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代理适用范围】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五条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 代理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被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自然人处分不动产,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应当与代理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但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除外。 境外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处分不动产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认证或者公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