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商标驳回复审要注意什么 驳回商标的复审申请要注意: 1.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应在收到驳回通知书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 2.十五天期限的计算,以申请人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书的信封上的送达邮戳日期和提出复审申请信封上的发出邮戳日期为准。 3.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延期申请书》,期限为三十天。 二、商标驳回复审如何申请 申请商标驳回复审应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和《商标评审规则》的规定进行。 1.申请人资格: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原申请人。 2.申请的时限:商标注册申请人收到商标局对该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核驳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申请复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迟延的,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三十天,是否准许延期,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 3.申请复审的书件: (1)申请人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 (2)同时附送:盖有商标局驳回印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 (3)《商标核驳通知书》原件; (4)商标图样(原图样10张); (5)商标局寄送商标核驳通知的信封(用以确定复审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 三、商标驳回复审代理费是多少 商标驳回做复审的代理费2000元左右。 1.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 2.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 3.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否则,该复审申请则被视为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