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纳税人自用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可以抵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摩托车、小汽车、游艇这类商品属于消费税征税对象,如果企业购买它们是作为企业自用的固定资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是商贸型企业购买后用于销售的存货商品,还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有些车辆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只要不属于应征消费税的,如:用于货运的车辆,也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附件2第二条第2项“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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