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居住多年有居住权?
释义
    居住多年不一定就有居住权,如果通过下列途径获得了居住权的,则享有居住权,反之则没有居住权:
    一、签订相应的合同后获得。
    二、依照法律取得,比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三、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获得。
    四、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一、什么是居住权居住权如何设立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不享有收益的权利,不能以此进行出租等营利活动。
    二、没结婚怎么让对方有居住权
    没结婚让对方有居住权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通过签订合同方式让对方有居住权。根据法律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且该合同应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三、居住权补偿一般有多少
    居住权可以补偿,具体多少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方依据拆迁政策与他人共同取得安置房屋的居住权,即使共同居住的他人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也不能排除其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即享有居住权。在一方居住权人另行购买或租赁房屋并自动迁出安置房屋后,其居住权归于消灭,但其享有向房屋所有权人主张经济补偿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9:5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