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幼儿园监事会制度和职责 |
释义 | 幼儿园监事会职责:主持监事会工作。建立健全监事会各类检查、监督和考核的体系和相关制度。组织监督、检查理事会的经营管理和重大决策。组织监督、检查幼儿园管理人员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幼儿园章程及理事会决议的行为。 规模较大的民办幼儿园宜建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不少于3人。规模较小的民办幼儿园可不设立监事会,但必须有1-2名监事。 (一)监事长主持监事会工作,召集监事会会议,督促检查监事会决议执行,及时向有 关部门报告幼儿园的重大问题。 (二)每年召开一至二次监事会工作会议,对学院的监事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部署, 及时组织监事会成员认真研究,在监督过程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监管任务的有效落实。 (三)监事会的监督方式 1、日常运行监督。主要查看资料、参加会议、听取情况、质询提问、召开各种会议,对学院总体运行情况给出监督评价意见。 2、对重大事项实行监督。对学院办学过程中的重大决策进行真实性和合法性监督,一经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监事会主席可以列席幼儿园理事会召开的会议 (五)监事会成员应在规定的范围内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不得越权滥用,监事会其他成员要认真执行监事会决议,完成监事会交办的任务。 (六)监事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或按照程序改组、免去、解聘或按有关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 1、不按有关法律法规及监事会的规章制度和决议履行职责的。 2、对幼儿园领导班子严重违法未及时发现、及时报告的。 3、超越监事会职权,侵犯幼儿园合法权益的。 4、泄露幼儿园机密,利用监事会职权谋取私利的。 (七)监事会成员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加强自身修养,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 (八)监事会应按照议事规则、岗位职责等各项管理制度进行监事,以规范监事会的日常运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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