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莒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号码0633-6231368。 莒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主要职能如下: 1、负责办理婚姻登记,办理本辖区户籍居民之间或者一方是本辖区户籍居民与另一方是内地居民、港、澳、台居民、华侨、出国人员、外国人员之间婚姻登记; 2、补发婚姻证; 3、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4、撤销受胁迫的婚姻; 5、宣传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民政局主要职责: 1、拟订全县民政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 3、负责全县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工作;审核申报革命烈士;审核有关人员伤残等级;指导全县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建设和管理工作;承办烈士事迹编纂工作; 4、拟订全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双拥工作;指导全县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和创建双拥模范县活动;协调处理军地历史遗留问题和军政军民矛盾纠纷;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5、负责全县退役士兵、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全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