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资本公积是企业非经营原因产生的资产增值,是非收益转化而形成的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是一种准资本或资本的储备形式,经过一定的程序可以转为资本。公积金的用途为转增股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经股东会决议,公积金可以转为股本,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发给新股或者增加每股面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