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证丢了还给补办吗怎么办理 |
释义 | 一、失业证丢了还能补办吗? 失业证可以补办。补办失业证需要的材料: 1、补证申请书(丢失时间、地点、原因)1份。 2、刊登报纸公示声明作废七日后,携带报纸和登报交费收据。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工作档案。 5、近期彩色二寸照片2张(打证1张、补证申请表1张)。 6、填写补办《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表1份。 各类人员还须出具以下有关的证明材料: 1、初、高中毕业生未能继续升学的,凭毕业证书及学校出具的未能升学证明;高校、中专、职业高中、技校毕业生未能就业的,凭毕业证书、学校证明;中途退学学生,凭学校出具的退学证明。 2、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凭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3、按政策规定迁入本地户籍的失业人员,凭其审批入户的材料及本人档案,或档案相关证明材料。 4、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停业人员(指申领牌照时,《失业证》由工商部门收取的人员),凭工商部门发给的证明。 5、城镇退伍兵、随军家属凭安置机构出具未能安置的证明及本人档案。 6、刑满释放人员,凭司法(公安)部门证明或户口所在街道办理处证明。 7、异地迁转户粮关系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凭市一级劳动行政部门审核的失业登记审批表及其档案。 8、挂靠在劳动或人事行政部门的人员,凭解除挂靠关系的证明及本人档案。 二、失业证补办流程 首先是确定身份。失业人员要取得原工作单位发给的能证明其失业的证明材料。对因履行劳动合同或辞退、除名、开除等发生争议的,应取得劳动争议仲裁决定书或法院的判决书等。 其次是失业登记。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办理失业登记的手续一般要求是: (一)区(县)劳动局失业保险机构接到失业人员档案后,依据其档案记载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核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及标准。 (二)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以内,必须到本人户口所在县市区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三、办失业证有什么坏处和好处 1、办失业证的坏处有: 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是不能缴纳社保的,这对今后的医疗和养老都会有一定的影响,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一般建议大家不到万不得已时,尽量不要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2、好处: (1)大家就可以到相关机构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 (2)具备了申请小额贷款的条件,在贷款期间利息是有补贴的; (3)可以免费参加培训以及接受工作安排,如果有补贴也能获得补贴。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 劳动者进行失业登记时,须持本人身份证件;有单位就业经历的,还须持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解聘的证明。 登记失业人员凭登记证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其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 登记失业人员应当定期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告就业失业状况,积极求职,参加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安排的就业培训。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