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执业未满1年一般是不可以转所的。 律师需要原供职的律师事务所提供一年以上的实习证明,并且加盖公章,才可以到司法所领取执业资格证;否则,无法办理律师执业资格证。 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的,也是可以转所的,不过只能在本市内转所: 1、实习期间,原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以上行政处罚的; 2、律师事务所停业、合并、注销或被司法行政机关撤销的; 3、所在律所无符合规定条件的实习指导律师的; 4、所在律所受到停业整顿行政处罚,处罚期未满或者期满后未逾三年的; 5、所在律所受到禁止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行业惩戒,惩戒期限未满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十条 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 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 第十一条 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 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职期间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