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拍卖低于评估价谁承担 |
释义 | 法律分析: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拍卖成效后买受人未支付价款,造成标的物重新拍卖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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