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少数民族的信仰自由,犯罪对象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以强制手段非法干涉、破坏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四、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五十条 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五十一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