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拒赔脑中风后遗症,他们是否有义务考虑我的个人情况?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是否有义务考虑个人情况,需根据保险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一般来说,若保险合同中有规定脑中风后遗症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并符合保险合同规定的条件,保险公司有义务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保险合同中有排除责任的条款或存在情形不符合保险合同的规定,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保险费等。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的保险责任和范围承担赔偿责任。 3.《保险法》第三十一条:保险人有权就保险标的或者保险事故发生的情况,要求投保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4.《保险法》第四十一条:保险人拒绝承保、拒绝赔付或者减轻赔付责任的,应当向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说明理由。 5.《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六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不得滥用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综上,保险公司是否有义务考虑个人情况需根据保险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投保人应当遵守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应当依法履行保险合同义务,并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说明拒赔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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