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不满16周岁的行为人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对于已经满了14周岁又不满16周岁的人,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特殊犯罪的,还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并且对于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法律规定的特别罪名。情节恶劣,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追诉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