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门诊费用 1、普通门诊,起付线1800,最多报销2万 在本市社区卫生机构以外的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门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70%。 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社区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90%。 (退休职工起付线1300,报80%,+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则共报销90%) 2、住院和特别门诊,报超过统筹基金封顶的那部分费用,报85%,最多20万(只需付个人应付部分) 二、住院费用 1、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650元 2、报销比例,与医院级别成反比,与费用成正比 (以三级为例,1300-3万,报销85%;3-4万,报销90%;4万以上,报销95%) 3、在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10万元 三、大病费用 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