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疫情十个严格具体如下: 1、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严禁阳奉阴违、自行其是、敷衍应对,打折扣、搞变通; 2、严格落实防控责任,严禁临危退缩、擅离职守、消极怠工、推诿扯皮、行动迟缓等行为; 3、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严禁不服从、不配合、不执行区疫情防控领导组下达的有关指令或安排; 4、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严禁脱岗、缺岗、空岗、通讯不畅,不得迟到、早退; 5、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严禁虚报、瞒报、迟报、漏报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信息,特别是个人及亲属接触史; 6、严格防控款物管理,严禁在防疫物资采购、发放、使用过程中贪污挪用、截留私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行为; 7、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搞“填表抗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8、严格维护企业利益,严禁以疫情防控为由漠视损害企业利益; 9、严格疫情信息发布,严禁通过互联网、社交软件等途径擅自发布、传播非公开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或泄漏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资料; 10、严格做好自身防护,严禁组织和参与聚餐、聚会、打牌娱乐等聚集性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九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有关制度,方便单位和个人参与防治传染病的宣传教育、疫情报告、志愿服务和捐赠活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居民、村民参与社区、农村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