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饲料过期如何处罚: 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产品,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一)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的; (二)不依照本条例规定实行产品购销台账制度的; (三)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失效、霉变或者超过保质期的。 2、安全标准: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3、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饲料过期也会造成严重的损害,有可能会导致财产的损失。 4、当商家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被消费者发现之后,商家应该直接对消费者进行赔偿,商家需要赔偿消费者10倍过期食品价格的赔款,或者赔偿消费者3倍于损失的惩罚性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二十四条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第二十五条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 第二十八条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有关部门等方面的意见。 |